江苏:“勇挑大梁”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发展】
光明日报记者 苏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在改革开放的市场前沿,在创新兴业的工厂车间,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层一线,各地区各行业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坚定信心、积极作为,扎实推动经济不断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今日起,本刊推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发展”专题,分享新征程上开拓奋斗的故事,感受新时代的蓬勃生机。
冬春之交,一家家企业产销两旺的火热氛围,一个个工地机器轰鸣的建设场景,汇聚成江苏大地上最暖的风景。
1月2日,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太仓公司二期工地上热火朝天。“7月,厂房就要竣工了!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需求。”联合汽车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身后,是苏州新年第一个集中开工现场,工地上钢结构拼接的撞击声,吹响了春天奋进的号角。
2023年的苏州新年第一个集中开工仪式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总投资916亿元的142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在苏州市域内集中开工签约或投产投用。“苏州要紧抓重要产业机遇、重大产业项目不放松,以分秒必争的冲刺状态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扛稳江苏经济发展‘压舱石’重任。”会场上,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的发言掷地有声。
苏州新年第一个集中开工仪式现场的火热场景,是江苏大地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一个缩影。开拓进取,只争朝夕,8500万江苏儿女“勇挑大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展现新时代新征程实业报国、产业报国的江苏担当。
江苏中远海运特种装备制造生产车间,工人正在进行LNC罐箱生产。资料图片
1.敢为人先,跑出经济发展“加速度”
春江水暖。2022年岁末,江苏多个城市纷纷包机出国,带领招商团队和企业赴海外维护客户、争取订单。
一则则看似简短的信息,道不尽满载而归的喜悦之情——
12月5日,徐州组织4家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中东迪拜五大行业展”,对接客商160余家,达成意向成交额260万美元;12月7日,南通64家企业参加2022日本东京亚洲纺织成衣展冬展,最终达成意向成交金额2亿元;12月9日,苏州赴欧经贸团30个招商小分队达成意向投资59.54亿美元,随行的外贸企业揽回订单约30亿元。
“赴海外招商引资拓市场,我们收获的不仅仅是项目和订单,还有继续扩大‘走出去’的强烈信心。”江苏长江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顾丽感受颇深。欧洲之行她的公司拿到约1500万美元订单,远超预期,其中有1/3的订单来自新客户。
敢为人先,是刻在江苏人骨子里的先天基因。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江苏各地在产业主赛道上彰显特色,实现优势互补、差异化发展。
地处江苏最北端的连云港,发力建设“一带一路”强支点。万吨级泊位已超70个,85条港口航线覆盖波斯湾、南非等地,串接起20条海铁联运通道及苏鲁豫皖内河港口。
一连串喜人的消息从四面八方传来。常州瞄准新能源汽车赛道,前瞻布局动力电池领域全产业链,涵盖电池材料等31个关键环节,新能源领域产值超5000亿元。扬州2022年百亿级重特大项目签约已达8个,超过此前十年的总和。建市只有短短26年的宿迁,全市经济总量由最初的全国第146位跃升至第75位,成为江苏乃至长三角地区发展速度最快、综合实力提升最明显的地级市之一。
江苏无锡一家企业的电动汽车生产线。资料图片
2.补链强链,打造“搬不走、压不垮、拆不散”的产业集群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开幕前,党的二十大代表、江苏省昆山市委书记周伟亮相“党代表通道”。当有记者问及:“外界一直有外资撤离中国的言论,作为中国利用外资比较集中的地方,昆山是否遇到了类似现象?”周伟微笑着和记者分享了一个故事:“一家知名的光电企业,在2013年投资昆山13亿美元的基础上,新近又追加18亿美元的投资,持续增资昆山。”周伟还透露,今年8月,昆山已经提前4个月完成外资到账的全年目标任务。
在国际贸易和投资增长普遍乏力的当下,昆山为何有如此亮眼的表现?昆山给出的答案是,“产业链优势就是最大的底气。”
多年来,江苏坚守实体经济,把制造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举全省之力打造一批“搬不走、压不垮、拆不散”的产业集群。
作为全国典型的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强市是徐州发展的核心词。卡特、徐工等龙头企业发展迅猛,利勃海尔等名企纷纷布局徐州,这里正逐步构建起完备的“主机—零部件—后道服务”全链条协作关系。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于市场细分领域,是强链固链补链的重要一环。2022年,围绕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确定的重点领域和50条重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江苏率先探索建立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
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落地政策,对专精特新中的小微企业给予20%的价格抵扣,推动创新型企业厚积成势。无锡列出引进8000家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目标,在全国多地建立了30多个科创飞地,投入30多亿元建立科创载体,供人才团队拎包入住。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其中江苏占10席,涵盖软件信息、船舶、新材料、医药等重点产业。这些集群正成为驱动江苏制造由大变强的澎湃力量。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全景。张倩摄/光明图片
3.集聚资源,创新活力奔涌不息
在近期召开的江苏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上,江苏省明确支持南京建设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韩立明说,南京要拥抱创新经济,更加突出前沿技术创新,奋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
2022年,南京紫金山未来网络实验室发布全球首个“广域确定性网络系统”。该系统能为工业、无人驾驶、远程医疗等经济社会新场景提供定制网络服务。
近年来,江苏以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不断提升产业集群创新水平,涌现出一批国际领跑或并跑的先进技术。在问天实验舱里,35款数万只(套)关键核心元器件来自中国电科第55研究所;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船上,应用了江苏多家高校院所提供的配套技术;卡塔尔世界杯足球赛,从足球到电力工程到基建,江苏制造元素无处不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直径约10厘米、厚度只有0.35毫米……近日,在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记者见到仅三张A4纸厚度的碳化硅晶片。“这是第三代半导体的关键核心材料之一,看着不起眼,却是个实打实的节能高手。我们正在进行联合攻关,用它为新能源汽车打造国产‘功率芯’。”江苏第三代半导体研究院院长徐科介绍。
创新让企业向纵深扎根,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则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22年岁末,在江苏智建美住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智美云工厂生产车间内,建筑模板正在快速组装成型等待发货。“2022年四季度,我们又接连收获了三笔优质订单,价值4000多万元!”企业运营总监李松歌告诉记者。
在企业心无旁骛抓发展的背后,一套惠企“组合拳”紧紧跟随。“当前,我们瞄准企业发展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一方面,充分释放‘退、免、减、缓、降’等各项政策叠加效应,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帮助企业用好密集出台的金融政策,推动金融活水持续涌向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江阴市常务副市长王琪介绍道。
2022年,江苏先后出台“苏政40条”“助企纾困22条”等政策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临近春节,江苏各地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稳生产稳就业。盐城市大丰区出台激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当月参加社保职工每人500元到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封顶50万元,助力经济“开门红”。
创新活力在江苏大地奔涌不息。数据显示,我国15.1%的领跑技术分布在江苏,1/5的高技术产品出口来自“江苏制造”。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征途中,江苏儿女向着“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大踏步前进。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05版)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