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集中供地模式迎变******
试点两年,双集中的供地方式迎来优化。2月2日,一份落款为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每次公开详细清单对应的拟出让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同时,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这意味着试点两年的双集中供地模式迎来转变。
业内分析指出,转变不代表要取消集中供地,更为灵活的供地方式和节奏,将更符合“销售市场活跃-投资拿地活跃”的逻辑。
根据形势“调整和优化”
《通知》的核心要点是“推进供应信息公开”。《通知》明确,建立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每次公开详细清单对应的拟出让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给市场主体充足的时间预期限制。同时,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这意味着试点两年的双集中供地模式迎来转变。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建立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实际上是对过去集中供地模式的修正。2022年集中供地工作推进中,过于密集的供地,导致房企拿地的准备工作遇到了很多困难,最终导致对于地块的情况掌握不到位,也影响了投资拿地的策略。政策明确了3个月的缓冲期,实际上是希望地块信息为房企和市场所消化,本质上也是希望土地供应工作和市场需求做紧密的对接。
在严跃进看来,政策内容不代表要取消集中供地,而是要对集中供地进一步优化,充分体现了供地思路兼顾短期矛盾和中长期制度安排需要。虽然今年1月份各地投资拿地依然比较疲软,但随着“销售市场活跃-投资拿地活跃”的逻辑线更加清晰,后续各类企业依然会有积极拿地的动作。
“并非‘取消’,而是根据形势‘调整和优化’。”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称,集中供地是长效机制,不能因市场低迷就退出。集中供地的本源,一方面是疏通供需双方的信息,引导各方预期,避免抢地导致地价推动房价,导致资金大规模涌入楼市;另一方面是通过对土地合理定价,纠偏地方无序的土地财政行为,并通过强化信心披露和供地规则,倒逼熟地出让,降低开发商拿地无序的成本。
部分城市此前已放宽
2021年2月,自然资源部要求22个试点城市实施住宅用地“两集中”,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且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3次。但事实上,此前已有部分城市打破了集中供地次数的限制,改为一年四次或多次的集中供地,更有城市暂停了集中供地模式。
据了解,北京、杭州、南京、苏州、无锡等城市于2022年纷纷推出五批次集中供地,武汉在2022年更是上架了六批次集中供地。
2022年10月,江西住建厅发文,将持续完善房地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力争将南昌从“集中供地”城市名单中调出。此外,22个试点城市中的长沙也于去年官宣土地推介方式将进行调整,今后不再按年度批次推介土地,更改为年度常态化持续更新推介。2023年开年,天津首次单独挂出1宗涉宅用地。
中指研究院土地市场研究负责人张凯在“中指市场形势及企业研究成果分享会”上介绍,回顾2022年22城集中供地来看,计划完成率不足六成。对于2023年土地市场走势,业内人士预计并不乐观。其中,市场热度仍将持续分化,安全应成为今年房企选择城市的重要标准。在土地规则上,各地采取多次分散供地,优化供地条件,降低参拍门槛。
李宇嘉指出,集中供地模式是在疫情后开始推的,主要是应对当时高地价及新一轮楼市上涨。同时,从那时开始,也开启了一揽子长效机制建设。当对房企定向去杠杆、要求自有资金拿地,全面打掉“前融”时,通过集中供地(一天内完成十几宗地块出让)控制源头上抢地、诞生高地价的必要性,已下降了很多。但后续商品房市场下行,回款走低,开发商资金链紧张,此时继续沿用集中供地,在很多城市甚至导致大面积流拍,恶化市场预期的同时,此前出让的高价地也无法开发了,甚至计提坏账准备。
此次《通知》也明确,各地要将住宅用地近三年平均完成交易量以及对应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测算下一年度供地计划总量的参考。要“因城施策”安排计划总量,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当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其中已供应未竣工住宅用地面积超过近三年平均完成交易量5倍的城市,应当从严压缩计划规模直至暂停供地。
北京商报记者 王寅浩
经济日报金观平:保持物价平稳具有坚实基础******
保持物价平稳具有坚实基础
金观平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最新《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认为,全球高通胀今年有望缓解,预计今年通胀率将从去年的8.8%下降至6.6%。
回看2022年,“国际胀”与“国内稳”形成鲜明反差。我国高度重视粮食、能源安全,高度重视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在全球通胀屡创新高的背景下,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全年上涨2%,大幅低于美欧等发达经济体8%左右的涨幅,也明显低于印度、巴西、南非等新兴经济体。物价稳,为稳经济、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展望2023年,我国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
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具有产业体系完备、市场空间大、政策工具箱丰富的优势,特别是粮食生产连续丰收,生猪产能合理充裕,工业品和服务业供给充足,基础能源保障有力,国民经济循环更加畅通,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继续保持物价平稳运行。同时,我国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为保持物价稳定营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国持续创新物价调控机制,不断完善稳物价制度体系,实现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目前,全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97.5%,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扩大生产、增加供应、促进流通。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加强粮食、蔬菜、能源等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储备调节制度,强化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
保持物价稳定,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3年,全球经济复苏之路依然崎岖,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影响国内物价走势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当前,全球通胀形势虽有改善,但抑制通胀仍需时间。IMF预计,即使到2024年,仍将有82%和86%的经济体整体通胀率和核心通胀率高于疫情前水平。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国际高通胀容易通过生产、流通等多个环节向国内传导。此外,国内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后消费需求加快恢复,也可能短期加大结构性通胀压力。因此,防通胀这根弦始终不能放松。
巩固来之不易的物价稳定成果,一方面,要继续全力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资源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粮食稳产和能源稳定供应,夯实稳物价和保障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密切跟踪物价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化,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采取前瞻性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部分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