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中国丨在外商投资热情中感知中国经济活力******
刚刚过去的这一年,中国吸引外资顶住多重压力,引资规模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外资企业用脚投下信任票。新的一年,外商的投资热情如何?春节前夕,记者奔赴招商一线、深入外资企业,去感受中国这片投资热土的蓬勃活力!
江南小城缘何成为中小外资企业集聚地?
江苏太仓,不仅是“鱼米之乡”,也是“德企之乡”。包括470多家德资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已成为太仓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2022年太仓新设立和新增资的外资项目有183个,而中小外资项目就达到了120个,占比超过了65%。那么,太仓为何会成为中小外资企业的集聚地呢?
在江苏太仓高新区,记者看到虽然是周末,但招商、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依然在为今年落地的外资项目召开协调会。
太仓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陆利璟,不久前作为赴欧招商团的主要负责人,和招商团队9天在欧洲跑了14座城市,带回了这批外资项目。在跟记者谈起此次的欧洲之行,陆利璟先给记者看了一段广为传播的视频。在这段视频中,外方代表上来就说,“能再次听到中文感觉真好!”这让陆利璟和他的同事们倍感亲切,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拉近了双方的距离,让对方的投资部门当即决定把一个新项目跟太仓进行对接。
不仅如此,陆利璟和同事们在欧洲走访了20多家企业和商协会,并最终拿到了总投资130亿元的外资项目。
在太仓招商局,记者看到这些来之不易的外资项目,每一个都实行专班负责制。专班工作人员视频沟通进展、邮件确认细节,忙而不乱。与此同时,为这些外资项目储备的专业技术工人,也在太仓“双元制”培养体系下同步推进。这些“双元制”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也是企业的准员工。
在这批新落户的外资项目中,这家德资企业刚刚找到了新厂房。德国人希内曼正在给新厂房设计方案。他在太仓21年,亲眼见证了企业从最初的一个售后服务部门成长为一家中大型外资企业。在他眼里,太仓本地团队的本土化能力、快速高效的沟通,不仅给了太仓发展新项目的空间,也给了他们企业成长的机会。
一条公交线串起一条产业链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仅在太仓高新区南京路25平方公里范围之内,就集中了将近800家中小外资企业。除了太仓的地理区位优势、优良的营商环境,还有哪些是这些中小外资企业看中的呢?
在最早进入太仓的这家德资企业门口,记者发现了这样一个公交站台,这个站点就是以这家德资企业命名的,叫克恩里伯斯,从克恩里伯斯出发前后4公里范围内,聚集了40多家外资企业,形成了一条汽车产业链,现在坐上这趟公交车,就能把新能源汽车的电驱系统配齐。
如今,在太仓一辆整车七成零部件都能找到供应商。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寻找发展机遇,也成为越来越多的中小外资的共识。
1个人如何搞定1.6亿元项目落地?
中国不断完善的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体系,对外资形成了一种强劲的吸引力。此外,记者在探访中感受到,还有一种力量,也让外资企业愿意到中国来、放心到中国来。
在江苏扬州,德国人钦安仁每周都会从上海开车来这里,查看他们企业新厂房的设备安装进展。这个投资约1.6亿元人民币的厂区,目前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今年9月份将正式投产。但回想起项目刚刚开建那会儿,钦安仁却十分焦虑,因为这么大的一个项目,德国总部只派了他一个高管来。
不过,钦安仁的焦虑并没有太久,很快当地的驻企联络员马子樾找上了他,自此,项目的任何问题都由马子樾来协调。
钦安仁是一周往工地跑一回,而被他昵称为“工长”的马子樾,在工期紧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往现场跑,并通过视频与电子邮件和钦安仁沟通,共同推进厂房的改造建设。
钦安仁告诉记者,整个厂房不到一年就建成了,跟欧洲那边的速度比起来非常快,欧洲总部对建设的速度非常满意。在这个项目投产后,总部还将进一步追加产线,总投资预计超过10亿元人民币。而他们持续追加在中国的投资,追寻的是“在中国、为中国”的理念,同时,看中的是中国供应链的本地化,还有中国庞大的市场。
中国大市场 世界大机遇
记者在多地采访中发现,外资企业纷纷表示,看好中国大市场潜力、经济前景和开放政策,2023年将继续深耕中国市场。
在浙江宁波,这家汽车零部件外资企业把全球研发总部设立在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眼下,设计师们正在对一款最新研发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外饰产品,进行最后一轮性能测试,这将给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2022年,宁波平均每月吸收外资3.3亿美元,并专门成立了投资促进部门。今年,宁波将聚焦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推动92个外资项目早落地、早到资、早开工。
在山东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这家世界500强企业年产1.6万吨冷冻食品项目不久前刚刚投产,这也是这家外资企业在聊城的第10次投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持续增资的背后,一是原材料供给很丰富,二是有任何困难,政府都会第一时间推动解决。
如今,不断开放的中国市场,日益完善的营商环境,让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在中国布局总部项目、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这家美国企业在海外的首家研发中心不久前在上海落成,今年将研发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产品,并利用全球资源将创新成果引入中国。越来越开放的中国,使得这些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的信心越足。
中国吸引外资 向高而攀向新而行
数据也显示,在刚刚过去的这一年,中国保持了吸引外资“增量提质”的态势。
2022年前9个月,中国吸收外资规模就达到1万亿元;前11个月,突破1.15万亿元,超过2021年全年水平。
与此同时,外资来源更加多元。2022年前11个月,韩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实际对华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2.1%、52.6%、33.1%和26.6%。
高技术产业成为吸引外资“主引擎”,2022年1-11月我国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1.1%,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长58.8%,高技术服务业增长23.5%。
今年1月1日,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正式实施,与上一版相比,新版目录净增加239条,增加条目数为近年来最多,进一步扩大鼓励外资投资范围。
中国贸促会近期对160多家在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的调研结果显示,99.4%的受访者对2023年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更有信心。
(总台央视记者 张勤 王琰 岳群 丁雅妮 张道峰 张歆 杨光 盛瑾瑜 江苏台 太仓台 山东台 宁波台 北仑台)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